【本報訊】原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張曙光的情婦、前鐵路文工團女高音羅菲,被控為情夫張曙光掩飾和隱瞞受賄犯罪所得近二百萬元,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昨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張向企業索賄200萬元

內地傳媒引述控方指,羅於○七至一一年,明知廣州中車鐵路機車車輛銷售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楊建宇,給予的一百九十八多萬元款物是情夫張受賄所得,羅仍予以掩飾、隱瞞。羅於一一年六月被查獲,涉案款物已追繳。

報道又指據張供稱,○五年年底認識現年三十二歲的羅,由於張的妻子和女兒常在國外,張對羅動了真情。他為追求羅,主動向企業索賄二百萬元與羅共同開銷,並為羅購置物業。有企業知道羅與張的關係後,主動給羅送錢或購買名錶,羅亦不推辭。

另據《北京晚報》報道,原昆明鐵路局局長聞清良的情婦鍾華,被控共同受賄千五萬也面臨審判;原鐵道部運輸局副局長蘇順虎妻子葉曉毛也被控助夫掩飾、隱瞞受賄所得一千三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