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仔老婦遭棄救助站
【本報訊】河南一名李姓七旬老婦,本月初因掛念在廣州打工的兒子及孫兒,花了十多天時間長途跋涉到廣州,卻令兒子極不高興,將她遺棄在救助站外,還留下一句:「他們會買票送你回去。」廣州市救助站市區分站稱,每周最少接收兩至三名被遺棄老人,部分人身患重疾,無法核對身份,情況堪虞。
李的兒子及四歲大孫兒近年在廣州謀生,她沒見兒孫已有一年多,由於想念他們,遂於月初到廣州,其後跟一名同鄉到兒子工作的地方找他,令他不悅。兒子之後帶李到一個救助站外,叫她自己入內求助便轉身離開。救助人員事後安排李回河南家鄉。
內地律師指,遺棄老人觸犯法例,最高可判囚五年。由於遺棄罪須由老人親自提訴,很多長者基於親情,即使遭子女遺棄亦不願將親生骨肉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