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李天一強姦罪成判囚十年,引發內地輿論熱議,網民普遍都認為李罪有應得,但對於法院的強姦罪判決卻甚有意見,質疑未有以輪姦罪量刑是判刑過輕。

押解李天一的囚車駛入法院。(中新社圖片)

北京海淀區法院昨在庭後,特意安排審判長等法官透過微博回應質疑。網民指法為何不以輪姦罪判刑?是否有意輕判李天一等人?法官范君稱,根據內地現行法律,輪姦是在構成強姦罪基礎上的法定加重處罰情節,不是一個獨立罪名,故判決認定被告人構成強姦罪,具輪姦行為,兩者並不矛盾。

李天一因未成年,被判罪後會送往未成年犯管教所。內地傳媒指,若李在北京服刑,極有可能到位於大興區、北京惟一一所未成年犯管教所。根據內地法例,未成年犯在服刑期間年滿十八歲,餘下刑期在兩年以上,就要轉送到監獄或勞改隊關押改造,意味着李天一服刑不久,要轉送到監獄繼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