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為遏止黑幫侵擾市民,一九九二年三月開始實施暴力團對策法,禁止指定社團作強行物品交易等暴力行為。法例○八年作出修訂,受害者可獲律師和警察協助,就徵收保護費等恐嚇事件起訴黑幫高層。日本警方透露,至少有十一宗利用經修訂法例提出起訴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