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新修訂的《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昨正式實施,新法規定,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經常看望或問候老人,否則將被視為違法。江蘇無錫一名女子及丈夫,因無贍養母親,被法院判處支付母親經濟補償,以及需每兩個月看望母親一次,為該新法推行首宗被判罰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