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浙江台州一張姓男子,在上月十八日帶同兩名小童上山摘楊梅,由於山路崎嶇濕滑,十歲女孩不慎滑倒,跌進水深不足一點五米的蓄水坑內,但會游泳的張拒不施救,不懂游泳的十二歲男孩跳水救人,結果兩人同告溺斃。

當時張見兩孩子沉入水中後繞小路逃離現場,最終小孩家人報警揭發事件。

事後張稱是因怕遭小孩家屬索賠才見死不救,警方認為水坑不深,張有能力去救卻袖手旁觀,最終導致兩小童死亡,構成間接故意殺人,遂將他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