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兩名前銀行職員,專從商業大廈沒上鎖的信箱,偷取銀行及商戶寄給客戶的支票,以小刀刮走收款人名字和戶口號碼,再用膠紙貼去剩餘字迹;如刮走了支票面的顏色,則以顏色筆填補;最後以打印機印上偽冒的收款人資料,把支票存入支票存款機,偷龍轉鳳把款項轉入自己手中。兩人上周日被檳城警方拘捕,如罪成可判一至十年監禁、鞭笞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