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佛山南海警方在前年七月,搗破於髮廊提供手淫服務的賣淫集團,經二審裁定手淫、以胸部摩擦男性器官等行為不屬賣淫,三名被告無罪釋放。警方近日再度查獲同類案件,因法例所限,是否移送起訴引起爭議,當局擔心賣淫集團會以此案例作擋箭牌,未來更難執法。

警方前年一度以涉嫌組織賣淫,刑拘髮廊賣淫集團三名負責人,三人一審時被判監。律師上訴,指三人行為不構成犯罪。

近日查獲同類案難起訴

市中院以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不當為由發回重審。經審查後去年初撤銷起訴,三人無罪釋放。據省人民法院O七年對婦女賣淫案適用法律問題作批覆,指介紹、容留婦女為他人手淫不屬犯罪行為,不算賣淫。

南海警方則根據O一年公安部對廣西自治區公安廳的指示,異性之間或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均屬賣淫嫖娼行為,故一向依法處理。惟經上述案例後,警方近日再查獲同類案件時左右為難,是否起訴成疑,亦擔心將來掃黃時對方會以手淫為非賣淫為由逃避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