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再有車管所官員被揭集體受賄,令十萬輛不合格車輛獲准上路,行遍全省道路猶如活動計時炸彈。廣州一間民營機動車檢測公司老闆,以一千三百多萬元行賄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下簡稱車管所)官員,助有安全隱患的「病車」通過檢測。單從一O年至去年四月,已助約十萬輛車輛通過檢測。包括前廣州市公安局副局長何靖等警官因涉案下台,前車管所副所長孔防軍因收賄被判刑六年。

涉案的人禾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下簡稱人禾)老闆黃集洪,多年來專門做病車生意牟取暴利。為順利助病車通過檢測和在日常經營中得到照顧,二OO四至O六年間,他多次向各公安人員送上不同金額賄款。

黃供稱先後多次向時任廣州公安局白雲區分局局長的何靖賄賂六十萬元;向擁有「實權」的前廣州市交警支隊副隊長李偉強行賄三百七十萬元;向前廣州車管所所長李斌行賄三百四十萬元。為確保尾氣排放不達標的車輛能夠註冊、登記,黃又向車管所派駐檢測公司的民警朱孔球行賄近三百三十萬元;另向車管所副所長孔防軍行賄八萬元,及總值三十四萬多元煙酒、蟲草、燕窩、家具等名貴物品。

檢測費收高近十倍

上述警官受賄後,凡由黃檢驗車輛均獲發合格證書行駛。黃因此牟取暴利。據廣州市物價局規定,小型車和大型車的安全檢測收費分別為一百二十五元、一百九十元,人禾每輛車檢測費最少收二千元。

報道指大量已報廢或有安全隱患的車輛,為通過車管所審查,都出錢找人禾,還滋生出專門違規代辦車輛年審的黃牛黨。大量病車在人禾協助下在廣東各地行駛,猶如流動炸彈,隨時釀車禍。

廣州白雲區人民法院周一對涉案的孔防軍宣判,一審判六年徒刑,沒收五萬元財產。涉案其他車管所人員去年紛獲刑,何靖已被立案調查。黃集洪因提供虛假文件和行賄罪,今年一月被判囚十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