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延安女子早前檢查身體時,竟發現失去左腎。她八年多前曾因車禍入院摘除脾臟,此後再無做其他手術,懷疑是那次手術被偷摘腎臟。司法鑑定部門經查指出,涉事醫院醫療行為有錯失,稱醫院或與左腎缺失事件有關。

疑在手術期間被無故摘除腎臟的張晴,現年二十六歲。她在延安一公路收費站工作,去年參加公司安排的體檢,始發現自己失去左腎。張再到四家醫院接受超聲波檢查,結果均證實她沒有左腎。

「別人坐一天沒有甚麼,我就不行,每天下班後腰痛得難受,尤其是下夜班後。」張不禁聯想起自己多年來身體不適。她稱○四年曾遇車禍,被送到甘泉縣人民醫院救治,因脾臟破裂需摘除。此後,她經常不適,長期疲倦及經常感冒。

張與甘泉縣人民醫院交涉,醫院否認私自切除她的左腎,稱手術後曾替張做超聲波掃描,未有發現腎臟異常,認為是交通意外令張的左腹嚴重損傷,左腎血管受損令左腎萎縮。

因疾病萎縮會殘留痕迹

張晴遂將多份體檢報告及當年住院病歷,向陝西藍圖司法鑑定中心申請司法鑑定。結果指張身上只有一處手術傷口,且根據多間醫院體檢報告,腎臟不可能自然消失,倘因疾病等導致腎臟萎縮,也會遺留萎縮痕迹。

鑑定意見又指醫院當年對張的傷勢評估及手術前告知不足,醫療行為存在過錯。根據病歷分析,張失去左腎或與醫院的醫療行為存在因果關係。張怒斥無良醫護偷摘腎臟出售圖利,正考慮提控討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