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反恐戰中,無人機成為無敵利器,美國不損一兵一卒,透過遙控,便能擊殺恐怖分子,但無人機卻也不斷誤炸,奪走許多無辜者性命,何況,華府對未經定罪的所謂恐怖分子,是否握有生殺大權,也值商榷。不過,對美國總統奧巴馬來說,無人機利大於弊,他是欲罷不能。

自二○○四年起,美國在巴基斯坦、阿富汗、也門和索馬里,出動無人機三百次,估計炸死四千七百人。無人機行動始於小布殊時代,將其發揚光大則有賴奧巴馬。二○○八年,也即小布殊任期最後一年,美國在巴基斯坦無人機行動只有三十五次,到了二○一○年,達到高峰,多至一百一十七次,隨後兩年,雖然分別跌至六十四次和四十六次,卻仍比小布殊任內任何一年為多。要說戰績,確也彪炳,被炸死的阿蓋德高層估計二、三十人,包括第二號人物阿利比和「網絡拉登」拉基,替奧巴馬反恐成績表增添分量,掂起來沉甸甸的。

美國樂用無人機,理由顯而易見,就是可把人員傷亡減至零,最多是機毀而已,絕不會人亡。愈來愈依賴無人機,不但是美國,也是全球趨勢,中國等國紛紛研發採用無人機,可見一斑。奧巴馬捨棄傳統軍事出擊,愈來愈靠無人機,以剷除目標恐怖分子,相信還有一個苦衷。關閉古巴關塔那摩灣監獄,是奧巴馬競選諾言,但他上台後,在重重阻力下,無法履諾,目前扣押在此的幾百名囚犯,如何處置,令他頭痛,何堪再添囚犯。無人機炸死阿利比、拉基等人,或特別軍事行動獵殺「恐怖大亨」拉登,有一個好處,就是乾手淨腳,毋須經過審訊定罪過程,避過重重爭拗。

但華府這樣殺死自己認定的恐怖分子,大受質疑,不但國際人權組織抨擊此舉違反國際法,美國國會一個跨黨委員會,亦指奧巴馬有違反憲法濫用權力之嫌。司法部長霍爾德剛向參議院承認,自二○○九年以來,無人機炸死拉基和另外三名美國公民,有美國人在內,事情就更複雜了,總統是否有權下令在境外處死美國公民,何況並無證據顯示被殺者「抵死」?

無人機在巴基斯坦等國,屢屢出現誤炸,造成無辜民眾喪生,掀起外交風波,加深當地反美情緒,從長遠計,其實未必符合美國利益。不過,無人機好使好用,奧巴馬只會砌詞合法化,而絕不會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