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內地自一九九八年起禁止傳銷,○五年更實施反傳銷法,但因地方政府為保護地方經濟,打擊不力,以致傳銷活動屢禁不絕。全國公安機關近三年來已破獲傳銷案一萬四千多宗,案值逾二百億元。

傳銷活動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傳入內地,參加者多是農民、下崗工人和擇業學生,部分是家族式傳銷。由於傳銷欺詐案件頻發,不少家庭因此家破人亡,因傳銷引發的禁錮、綁架、殺人、捲款潛逃等罪案劇增。國務院在一九九八年明文禁止傳銷經營活動,○五年實施反傳銷法。

帶動經濟 地方打擊不力

傳銷活動在內地被稱為經濟邪教,但部分地方政府認為傳銷帶動經濟,因此長期打擊不力,甚至縱容,導致傳銷活動愈演愈烈。

專家估計,目前內地至少有數千萬人參與傳銷,傳銷活動在三十一個省、市、自治區相當活躍。公安部的數據顯示,全國公安機關近三年對傳銷類案件共立案近二萬三千多宗,破案一萬四千多宗,涉案金額逾二百億元,追繳涉案資產價值近十七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