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 :江蘇教師懷孕 須獲校長審批

江蘇高郵市第二中學推行女教師計劃生育暫行規定,要求準備懷孕的女教師必須提前一學期書面申請,經校長審批簽字才可懷孕,不按規定生育者將享受不到生育補貼,更會受罰。校方稱女教師太多,此舉是為了課程安排。有關規定隨後被高郵市教育局緊急叫停。

楊亞軍(評論員)

由校長簽字後女教師才能懷孕的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當校長有權簽字誰可懷孕,他便有權不讓某女教師懷孕休假,這種權力具有一定強迫性,會嚴重干涉女教師的私人生活,是校長濫用職權表現,顯然是不合法。

荊楚網

龍華鑫(評論員)

用條文規定女性生育時間,實在可笑。隨着時代的發展,人民愈來愈關注自己的權益是否受到保護,是否享受相應的權利。當下中國的某些制度還應當繼續完善健全,用制度來保障人民的基本權利,勢在必行。

東北新聞網

侯文學(網民)

女教師懷孕須經校長批准的規定,雷人之處還在於缺乏基本的常識。學校為了維護教訓秩序,制定校規校紀是必要,卻不能偏離教書育人的基本要務和以人為本的校園文化,更不能違背國家的法律法規。

時評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