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將歌唱家子涉輪姦 傳請76律師辯護

【本報訊】著名軍旅歌唱家李雙江少將之子李天一所涉的輪姦案再生枝節。昨日網上流傳報道指李天一代表律師稱,因為李天一第一個與女事主發生性關係,故不涉輪姦罪,日前僅以強姦罪被捕。報道惹來網民嘩然,批評這等同寬待帶頭輪姦者,極不合理,後來有關報道被證實是假新聞。

李天一上周四因涉嫌強姦,被檢察機關批捕。網上流傳報道指,李天一的七十六人律師團領隊、法律大學副校長張愛國教授稱,李天一是第一個與被害女子發生性關係,不構成輪姦罪,故只以判罰較輕的強姦罪逮捕。

內地傳媒事後查證,發現並無法律大學,更沒有張愛國這位副校長,指消息純屬虛構。另外,有律師表示,內地根本沒有輪姦罪,只有強姦罪,輪姦為強姦的一種,屬於加重處罰情節,會判處更長刑期;而且輪姦沒有前後之分,只要他主觀意識知道是與他人共同犯罪,就算是輪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