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貪官姦女下屬判囚18年

【本報訊】東莞虎門交通運輸分局前局長黃平,在二○一○至一一年多次強姦女下屬致懷孕,黃亦另涉多宗貪污案。法院近日宣判黃犯貪污罪、受賄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及強姦罪,判監十八年,罰款二萬元。其他八名涉案官員判監三年九個月至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