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獲准內地經營醫院

【本報訊】內地衞生部前日表示,已與商務部發出通知,允許港澳機構在內地設立合資、合作醫療機構,以及除獨資醫院、獨資療養院外,其他獨資醫療機構,設置的標準和要求按照內地單位或個人設置醫療機構辦理,有關申請由省級衞生行政部門審批,規定自明年起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