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漢自焚抗拆遷

湖南湘潭市發生抗拆遷自焚慘案,一名村民不滿徵地補償,阻止開發商拆屋時,以汽油淋身自焚重傷。據指當局為掩蓋事件,恐嚇家屬接受三不條件:不能上訪、不能上網及不能找記者。據傳該村民當時無意點火,卻遭人縱火。

自焚的五十三歲男子石干明,家住湘潭市岳塘區的雲峰村屬城中村,當局為開發徵收土地,村內房屋陸續被拆,石干明因不滿補償方案,一直拒絕遷出,成為釘子戶。

周日中午,開發商動用推土機準備拆屋。石上前制止,被村幹部等人阻攔。擾攘至中午一時許,石用汽油淋遍全身後點火自焚,瞬間變成火人,圍觀者嚇得目定口呆。

九成皮膚燒傷危殆

石全身九成皮膚燒傷,送院搶救,目前在深切治療病房,尚未脫離危險期。事發後當局暫停拆屋,岳塘區官員當晚到醫院慰問家屬,同時提出三不要求,圖阻事件曝光。

三湘《都市報》記者翌日在博客披露事件始末,自稱目擊的網民稱,石當時遭人不斷毆打,遂以汽油淋身威嚇對方,卻遭人扔擲點火柴,令他着火受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