擲12萬集贈飲樽蓋

廣西南寧一名賀姓男子,日前以十二萬元聘人收集逾十萬個可口可樂贈飲樽蓋,在兌換贈飲時被指樽蓋是回收所得,非正常消費因而違反規定,遭拒絕兌獎。賀指控可樂公司有違廣告承諾。

可口可樂(廣西)飲料有限公司推出一項推廣活動,消費者只要扭開樽裝飲品,樽蓋印有「送壹罐可口可樂330毫升汽水」,即可到指定地點兌換,期限為今年三月十五日至七月三十一日。

賀遂召集親戚開設的工廠內一班工人,幾個月來四處搜集回收有獎樽蓋。最終收到逾十萬個,七月上旬致電可樂公司要求兌獎卻遭拒絕,賀多次交涉但不果。

賀表示,早前承諾給工人十二萬酬勞,而且已支付十萬,現在卻一罐可樂也換不到,而兌獎期限亦屆滿。他指控可樂公司違反廣告承諾,聲稱往年亦可回收大批樽蓋兌獎,為何今年不可以。

可口可樂公司表示,賀的贈飲樽蓋是回收所得,非正常消費故拒絕兌獎,往年亦無先例。內地律師指出,消費者有權委託他人代為領獎,若賀能證明樽蓋的合法來源,可樂公司應履行廣告承諾兌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