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糾紛一屋兩家割據

河南鄭州市鄭東新區某屋苑一個兩房一廳單位,因連續被出售兩次,新舊業主各不相讓,兩家人在單位內劃地為界共住。○九年八月,姓顧業主將單位售予付某,翌年在未辦理房產證下出現糾紛,後由市仲裁委員會裁定解除合約。付不服結果,多次上訴後,終在上月底勝訴。然而顧上月已將單位售予姓馬男子,馬周一帶人撬開單位門鎖,宣稱為業主。由於付一家拒絕搬走,並佔去臥室及廁所,馬家則佔據客廳及廚房,形成對峙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