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機寸吋不分商家判賠

【本報訊】河南鄭州有電器公司疑因寸、吋不分,消費者去年買電視機,收貨後發現畫面並非廣告所稱的四十六寸,而是四十六英吋(約三十五寸),認為商家騙人提告。法院判電器商敗訴,須退款及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