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壹週刊》再被控報道失實

【駐台記者郭良傑報道】台灣《壹週刊》再涉報道失實捱告,該刊疑未經確實查證,指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啓明涉入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索賄案。王啓明入稟遞狀告《台壹》社長裴偉、總編輯邱銘輝、撰稿記者蔡慧貞、以及電視名嘴胡忠信、徐國勇等五人涉嫌妨害名譽罪。

被斥無良如黑心企業

《台壹》報道指,王啓明指示市環保局,停止提供廢料予林益世案涉案廠商地勇公司。王啓明指《台壹》報道失實,前日要求《台壹》更正道歉,昨天見該刊無回應,隨即到高雄地檢署入稟提告。

王啓明昨表示,他長期職司打擊環保犯罪的責任,對此次涉及行賄的地勇公司積極查處,從未讓政治力介入,「是可忍,孰不可忍」。他又指地勇是一家污染環境的黑心企業,《台壹》竟黑白不分、是非不明,反倒誣衊打擊犯罪的檢察官,若是不認錯道歉,就是和黑心企業站在一起的無良傳媒。

王啓明昨開記者會,宣布正式入稟控告台《壹週刊》。(本報台北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