莞商付四千元硬幣賠償

【本報訊】東莞一間公司被法院裁定違約,需賠償一名前僱員六千元人民幣。該公司前日卻以硬幣支付其中四千多元。該公司將款項存入法院戶口,兩名銀行職員在執法人員面前,花一個下午才點清四千多元硬幣。法院批評該公司浪費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