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被追加竊密三宗罪

【駐台記者郭良傑報道】正服刑的台灣前總統陳水扁,昨被特偵組加控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等三罪,指他任內涉侵佔機密公文一萬七千三百五十七份,蒐集總統馬英九、前總統李登輝、前副總統連戰,以及親民黨主席宋楚瑜的黑材料,作為扁家被查時的反擊工具,轉移輿論焦點。

被指證卸任前偷運文件

扁被加控其餘兩罪分別為侵佔公物罪、隱匿公務員職務上掌管之文書罪。起訴書分三大冊,共一千二百二十一頁,字數逾一百二十萬字,創台灣司法紀錄。三宗控罪中以隱匿公務文書刑罰最重,最高可判七年半。

扁在十六次問話均否認涉案,稱蒐集資料是為寫回憶錄。檢方發現扁侵佔資料包括兩岸機密議題、李登輝奉天專案、拉法葉艦案、新瑞都案,宋楚瑜興票案及馬英九政治獻金案,甚至帶資料回家,獲前調查局長葉盛茂證實,故不採信扁的說法。

另扁一再抗辯資料全由下屬處理,但前總統辦公室專門委員陳心怡踢爆,扁○八年卸任前一日指示工人偷運十七箱文件至扁辦。扁辦批評,特偵組在馬英九宣誓連任後翌日提訴,淪政治打手,轉移馬英九無能施政的焦點;特偵組回應從無政治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