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 :公安踐人權 准超市貼小偷照片

遼寧瀋陽一間大型超市經公安機關允許後,日前將一些屢犯小偷的照片、姓名、年齡及犯罪紀錄等資料張貼在門口,並寫上嚴防小偷幾個字,引起市民圍觀。市民認為此舉能打擊偷盜行為;亦有人認為這涉侵犯小偷肖像權。

猛喝一大口(網民)

我認為小偷也有肖像權和名譽權,這樣印製人家相片公示,有侵犯小偷肖像權和名譽權的嫌疑。作為市民,我對超市的做法感到高興,但站在公平角度,我認為做法不妥,對小偷不公平,小偷也有人格尊嚴。

新浪網

魯開盛(評論員)

一日行竊不等於終身為盜,即使慣偷也或許有幾分難以啟齒的理由,商場不能為自身安全侵犯他人權益。顯然,公示照片已近乎於古代為了易於辨認而在小偷臉上刺青的處罰。將他們逼到絕境,讓他們無路可退,這對全社會沒有甚麼好處。

紅網

萬曉陽(評論員)

社會公德雖然是倡導社會對群眾一視同仁,但也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待賊性不改的慣偷,只能用與眾不同的特別手段。無疑,張貼圖像讓市民防範是有效手段之一。

荊楚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