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官員公車私用失事死竟獲賠

雲南尋甸縣人大常委會前副主任張文新,○九年休假期間開公車載家人、朋友為岳母遷墳,途中失事墮崖,張等三人死亡,兩人受傷。張被認定對事故負責,他兒子卻起訴縣人大索賠。法院近日判尋甸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賠償三十四萬元。

馮文傑(網民)

如果這位官員日間為百姓服務累死累活,多少給家屬一點慰問金、喪葬費之類,相信百姓不會異議。但官員公車私用墮崖身死,家屬藉此打公家算盤,用全民的錢財來滿足個人利益,行為我十分不贊成。長江網

知風(評論員)

見義勇為負傷還得不到政府撫恤的現實下,官員公車私用出事竟得政府賠償,此事只得官場有,民間難得幾回聞。公車私用出事要政府買單,花公款如果出事,不一樣要政府買單麼?

荊楚網

馬滌明(評論員)

讓納稅人負擔體制內各種另類福利,我們情何以堪?喝酒喝死的,也要稅款撫恤;工作壓力大自殺的,也要稅款補償;至於官員醉酒駕車撞死人,拿稅款擺平,更美其名曰維穩。納稅人的錢為甚麼這麼好花? 國際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