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月中審議通過《拘留所條例》,下月一日實施。新例並無納入諮詢得來的「收押十二小時內通知家屬」及「拘留所警察侮辱、體罰、虐待被拘留者須問責」等條款,被網民質疑缺乏約束力,無從追究違例警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