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521宗貪賄案涉36高官

【本報訊】 江西省官員貪腐情況嚴重,江西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曾頁九昨表示,去年江西全年共查辦貪污賄賂大案五百二十一宗,查處三十六名縣處級以上官員,其中包括原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江西省政府原副秘書長吳志明兩名廳級高官。

南昌常委判死緩

曾頁九在江西省第十一屆人大第五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向大會作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他表示,去年江西共立案偵查、涉及各類職務犯罪案九百三十六宗一千二百六十七人,提起公訴一千零二十四人。

前年五月時任南昌市委常委、南昌縣委書記湯成奇因嚴重違紀被查;上月法院指湯受賄三千九百多萬元人民幣,一審判處他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吳志明亦因嚴重違紀違法,去年八月立案調查並開除黨籍;所涉受賄案正在偵辦。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忠厚昨在會上亦指,江西去年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縣處級以上幹部達三十七名。其中廳級高官、原江西省交通廳廳長蒲日新因受賄逾四百萬元,被判監十六年;原景德鎮市人大副主任陳長庚因受賄六十二萬餘元,被判監十二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