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逾三成夫婦離婚賴fb

【本報訊】社交網facebook是通訊互動平台,現淪為夫婦離婚理據。英國一家律師行統計顯示,當地逾三成夫婦離婚時會歸咎於fb,不少人曾在fb發現伴侶講大話或做出越軌行為,並將這些留言作為呈堂證據。

英國《每日郵報》報道,律師行旗下網站Divorce-Online公布統計顯示,過去一年接到五千宗離婚訴訟,三成三人在離婚申請書中提及fb一字,當中有不少夫婦在fb發現另一半與他人調情、瞞着對方到處狂歡,以及見了一些不應該見的人。

律師行總監基蘭指,想發展婚外情或與異性調情,fb是最容易的平台,fb上的資訊便會成為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