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高鐵慘劇搵54主管祭旗

溫州高鐵追尾慘劇於事發逾五個月後,調查報告昨終出爐。報告指列車控制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雷擊造成故障後的應急處置不力,為釀成慘劇的三大因素。報告列出五十四名需負責的人名單,提出處分建議,已獲國務院批准,當中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原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及已因病死亡的通信信號集團公司總經理馬騁,被指需負主要領導責任。

國務院昨日召開常務會議,聽取溫州慘劇調查情況報告。慘劇發生於今年七月二十三日,報告指共造成四十人死、一百七十二人傷,直接經濟損失達一億九千三百多萬元人民幣。

設計缺陷 把關不嚴

報告指出,通信信號研究設計院在LKD2-T1型列車控制中心設備研發中管理混亂,通信信號集團作為信號承包商履行職責不力,令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和重大安全隱患。鐵道部在設備招投標、技術審查、上道使用等方面違規操作、把關不嚴等。雷擊導致設備和電路故障,信號顯示錯誤,使行車不安全。上海鐵路局人員未履行職責,處置故障不力。

報告亦稱,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擅自將發生事故的高鐵甬溫線,設計標準由二百公里速度提至二百五十公里,忽視安全。而在搶險救援過程中,鐵道部和上海鐵路局存在處置不當、信息發布不及時、對社會關切回應不準確等,造成不良影響。

會議同意,對鐵道部等單位的五十四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其中劉志軍和前副總工程師兼運輸局局長張曙光,對事故負主要領導責任,兩人因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另案處理。同負主要領導責任的通信信號集團公司總經理馬騁,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責任。會議責成鐵道部部長盛光祖向國務院作深刻檢查,要求鐵道部吸取教訓及改革。

網民認為,花五個月才公布的調查報告,洋洋灑灑、大量專業用詞,既未觸及重點,也無助杜絕同類慘劇的發生。加上撤職處分者僅屬少數,質疑當局懲治決心。中國政法大學學者陳傑人認為,處理太輕,難令人滿意。不僅要追究責任人,還要整肅整個鐵路系統。

溫州高鐵慘劇發生五個月後,調查結果始出爐,圖為當日事故現場。(資料圖片)

當日抗命救出小伊伊的溫州特警隊長邵曳戎。(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