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生為愛情寧毀約

【本報訊】安徽三十歲王姓女博士生,與安徽財經大學簽訂協議,畢業後將留在學校任教五年。今年五月即將畢業時突然提出辭職解約,原因是認為在當地找不到愛情,雙方鬧上法庭。最後經調解,王向校方賠償六萬七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