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與妻行房法漢賠10萬

【本報訊】法國一名五十一歲男子於一九八六年結婚後,多年來以健康問題和長時間工作為由,拒跟同齡妻子行房,二人於○九年離婚,他更因此遭前妻起訴。男子須賠償一萬歐元(約十萬港元),彌補缺乏性關係對前妻造成的創傷。法院指行房是夫妻的義務,男子亦沒法證明自己患上何種疾病,會導致完全不能與妻子發生親密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