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逼被姦婦嫁施暴者

【本報訊】阿富汗女子古納茲 (Gulnaz)兩年前十九歲時,被表姐夫強姦,她怕案件令其家人蒙羞,甚至招來殺身之禍,沒立即報警。後來她因姦成孕,才被迫報案。檢察官卻將案件列作通姦案處理,指古納茲與表姐夫通姦,二人分別判囚兩年和七年。法庭及後把古納茲的刑期提高至十二年,至周三刑期又減至三年。

古納茲在獄中生下女兒,母女一起關在喀布爾市郊一監獄內。阿富汗當局曾提出,若她答應與通姦的表姐夫結婚就可獲釋。古納茲為重獲自由,無奈答應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