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全身安檢索償

美國維珍尼亞州二十一歲青年托比因去年底在里士滿國際機場接受安檢時,拒走過全身掃描儀器,並脫下衣服,顯露寫在身上的第四修正案,被警方拘捕。他入稟控告當局侵犯憲法賦予他的權利,要求賠償約一百九十萬港元。

(美聯社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