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賠償上限17.2萬被轟太低

【特派記者龔蕙芝溫州報道】鐵道部昨首次明確提出對高鐵慘劇中傷者的賠償方案,以十七萬二千元(人民幣.下同)為上限,根據傷者的受傷程度作賠償。家屬控訴賠償太低,不合理。

在高鐵事件中痛失姪女、另有四名親人受傷的張女士,批評鐵道部賠償標準太低:「日後還要花很多錢療傷,每人只賠幾千塊肯定不夠!很不滿意這方案!」

經濟困難應賠多啲

仍在溫州醫院留醫的傷者郭聖林則說,從來無人向他提及有關賠償問題。當記者告知他賠償金額,他直斥很低、不合理,又指鐵道部不應以同一標準賠償:「有經濟困難的,或家庭中老人及小孩子較多的應該多賠一點。」

另一傷者陳愛聽臀部骨折,至少要住院百天。從事錢包生意的他表示絕不答應鐵道部的賠償方案:「我是用手賺錢的,沒法工作就無收入,只能用從前的積蓄維持家庭。家裏有孩子,賠償金不只用來醫病,還要照顧家人,賠這樣少實在接受不了!」

據悉,鐵道部的十七萬二千元賠償金額,是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計算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