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官員失誤 損失721億

【本報訊】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表示,自九九年實施經濟責任審計以來,十二年內發現因官員失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達七百二十一億元,七千六百人被移送紀檢監察和司法機關。劉指過往約四十三萬多名官員受查,包括一百五十名省部級黨政領導幹部和央企領導,其中一萬六千人被免職、降職和撤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