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條例修訂被指倒退

【本報訊】《深圳經濟特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條例》草稿日前第三次修改中,刪除包括決策機構理事會設置、設立獨立的監督專員以及官員財產公示等學習香港的表述,內地法律界稱這是深圳改革尺度的退步。

深圳官方前日稱,修改是更加注重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