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黑幫金錢跨省捉債仔

【本報訊】除賣官外,楊強還收錢縱放疑犯,甚至包庇黑社會,兩年間向四十個地下賭場收取逾百萬元的保護費,自己則充當大耳窿,用賄金向企業放高利貸。而不少行賄者升官後為收回買官成本,亦大肆斂財,致當地治安敗壞。

楊強涉嫌包庇放高利貸、開賭場,綁架勒索的黑幫。○八年楊收取黑幫首領李振剛四十三萬元,指派警員到江蘇代抓借款不還的債仔,要求檢察院批准逮捕。當黑幫分子被捕後,警方偽造證據,聲稱是臥底。另外,多名詐騙犯落網後,向楊強和陳奕富行賄約四至六萬,即可獲釋。

書記貪案牽出上百官員

楊利用賄金四出投資,在茂名、廣州、佛山等地黃金地段,買豪宅和寫字樓,共擁有八處房產,價值逾千萬;又與人合股投資鋼材、煤炭生意,大放高利貸,實行錢搵錢。

自○九年以來,一股反腐風暴席捲茂名,令官場大地震,茂名市委書記羅蔭國、市常務副市長楊光亮、副市長陳亞春等主要官員相繼涉貪下台,僅羅蔭國案就牽扯出上百名處級以上官員,而這次楊強賣官案,涉案人數亦多達五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