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天橋位唔就腳官賴徵民意阻工程

河南鄭州耗資數百萬元興建多條行人天橋,使用率偏低,市民抱怨大部分天橋建在不合適地方,希望當局充分徵求民意,在需求量大的地方修建天橋。官員認為,專家方案更具體,考慮更全面,又指市民在提意見時往往考慮自身利益,認為徵集民意會拖延工期。

朱永華(網 民)

試想想有十米距離就可過去,誰會勞力費神爬台階走那一百多米天橋,老百姓不願意白白浪費時間,建設類似這樣的天橋,要說不是形象工程恐怕還沒有更合理的解釋,而形象工程最大的特點也就是中看不中用。

四川新聞網

翁一(評論員)

天橋等市政工程的建設就是用來為民服務、與民方便的。涉及公共利益的市政工程項目,既不能完全按照市場化的方式操作,也不能只依據官員、專家的意見進行計劃,而不考慮民眾的訴求。

《新民晚報》

朱永傑(網 民)

現在這些擺設是生米成了熟米飯,那麼多個百萬元打了水漂,有誰站出來擔責呢?又有誰站出來追責呢?一個喪失擔責和追責的政府,又會毫無節制地滋生出更多的擺設來,這是誰都不願意看到。

荊楚網

鄭文(評論員)

雖然為改善交通狀態的初衷是善意的,但治理民意的擁堵比交通的擁堵更為重要與緊迫。因此,應該告別「拍腦袋」、「想當然」的決策行為,更要力戒濫用公權強制民意,多架與民意直通的天橋。

《西安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