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女員工拒簽性愛合約被炒

【本報訊】台灣新北市一名六旬好色老闆不斷性騷擾女助理,要求對方做小三,及簽下性愛合同,女助理不從即遭炒魷。市勞工局接獲投訴,日前裁定老闆觸犯性騷擾及就業歧視條例,重罰六十萬新台幣(約十六萬港元)。

「你老得可以當我爸了」

好色老闆姓邱,已婚、育有五名女兒,開設投資顧問公司,去年招聘女員工,要求身高至少一米六,體重五十五公斤以下,長相清秀。三十歲的受害人趙小姐稱,入職後邱常要她陪出差過夜,甚至提出包養她,她當場拒絕:「你老得可以當我爸了!」

據悉,邱常騷擾女同事,假借神明旨意,稱他如已故台塑始創人王永慶般會有四個老婆。

今年三月,邱更要趙簽下性愛合同,寫有「在旅館裏房間度過一段美好時光……任務完成後以現金付清」等字眼,又明訂每周性交兩次可獲三萬新台幣(約八千港元),趙拒絕後即被炒,未獲發七萬元的薪酬和遣散費,故憤向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