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江蘇公安招標破懸案

江蘇蘇州市公安局近日為二十宗未偵破的命案向全國公安「招標」,成功破案的每名民警可獲三萬元獎金。當局解釋此舉有助提高破案效率,同時減低破案成本。在公布二十宗積案後,至今已有兩宗告破。

毛立新(學 者)

面向全國公安機關招標,已突破現有警務管理體制。以重獎激勵士氣,擺脫不了行政權力市場化之嫌,也增加大量警務成本。長久之計仍在於內部落實責任,外部強化協作。

《新京報》

何 勇(網 民)

不是說公安部門採取招標獎勵制度破案就錯了,關鍵是看獎勵給甚麼人、向甚麼人招標。對破案有功的民警,即使不採取招標制,當局應給予一定獎勵,而不是拿錢誘惑他們去破案,畢竟他們不是社會上的賞金獵人。

荊楚網

何耀超(評論員)

破案是警察的天職,不應該着重於「招標」這類有可能產生競爭、討價還價、利益輸送等問題的商業措施。蘇州警方的招標破案,不應成為長久之策,更不能大範圍推廣。

《東方早報》

熊偉強(評論員)

一方出得起錢,另一方破得了案,受害者的冤屈得以昭雪,民眾當然拍手稱快,但忽略了權力倫理的缺失。將商業倫理引入偵查,令公權力行為變成中標者的個人行動,正義之舉被私利取代,背離權力倫理的規範。

《東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