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詐騙脫罪申索賠償

【本報訊】原東莞市政協委員、港商羅建新,○三年被廣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逮捕,於女兒繳回逾二千萬元「贓款」後,被關押五十七天後獲准保釋。但去年底廣東省高院終審裁定其無罪,羅近日申請國家賠償,索要一千九百九十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