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退休女校長詐騙緩刑

【本報訊】台灣苗栗縣一名退休女校長,因任內涉嫌偽造文書詐騙十二萬元新台幣(約三萬多港元)補助,日前被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一年十個月。

但法官體諒該校規模小、經費不足,且被告確把詐騙所得全用於學生身上,因此准其以罰寫一萬字悔過書,換取緩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