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貪官退贓千八萬求甩身

【本報訊】河南鄭州市原副市長王慶海涉貪案日前審結,王被判終身監禁。案情指,王慶海收風得悉省檢察院調查自己時,為求甩身,迅速將大筆贓款、贓物退還,短時間內退掉逾千八萬元,被稱為退贓最快最多的退贓市長。

熟悉王慶海的人,均認為他幹工作有一手,搞腐敗也有一手。王被控一九九三至○八年,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十二人的財物共計逾二千零一十八萬元人民幣及三十萬港元。他主要在執掌鄭州鄭東新區等建設工作時大舉受賄,尤愛名錶。

叫行賄者到辦公室收回

○七年,王慶海從房地產公司總經理口中得悉自己被檢察院調查,急忙打電話叫眾行賄者去他辦公室取回禮品錢財。檢方證實,在對王慶海立案偵查期間,他共退款物合計一千八百五十八萬元人民幣及三十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