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妝無戴bra被姦加法官指事主自招

【本報訊】加拿大馬尼托巴省一名法官上周審理強姦案時,認為受害女子事發時穿tubetop,沒戴胸圍,化了濃妝,充滿性含意,導致被告誤會而犯案,輕判緩刑。判決引起公眾不滿,約一百人前日到法院外示威,要求當局解僱該法官。

疑犯輕判緩刑兩年

案情指,現年二十五歲的受害女子○六年與一名女性友人,在酒吧外認識被告和一名男子後,遭被告在城外公路旁的樹林強姦。

法官迪尤爾在庭上稱,兩名女子當時穿tubetop及高跟鞋,沒戴胸圍,化濃妝,充滿邀請對方性交的意味,認為被告僅誤會受害人的意思,輕判他緩刑兩年。

判決引起公眾不滿,司法部接到多宗投訴,該國婦女地位部長亦譴責。

約一百名示威者前日聚於法庭外抗議,聲言應解僱迪尤爾,指他不適合當刑事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