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改革得罪人坐冤獄官獲平反

湖南省物資廳前廳長譚照華疑因推行改革結果得罪人。他○三年因受賄和挪用公款罪被判囚八年。他始終堅稱自己無罪,同年底因病獲准保外就醫。

譚此後不斷申訴,逾四十次進京申冤。至上月三十日,湖南省高級法院宣布他無罪,撤銷原判。湖南省前紀委書記楊敏之稱該案是典型的人禍:「冤案不僅發生在普通百姓身上,官員也一樣。」

雄鷹鹽(網民)

查一下當時的紀委書記和組織部領導是幹甚麼的,如此清廉的幹部,最後得到如此結局,難道他們可以脫罪嗎?這也是嚴重犯罪。 搜狐社區

翟國柱(網民)

對前廳級官員尚且如此,老百姓被冤就不要細說了。其根源,一是幕後的利益鏈;二是對製造冤假錯案的追責存在諸多問題,如要維穩,就須加大對製造冤假錯案的處罰力度。 騰訊網

湖畔小子(網民)

如因為改革得罪人,就能任人誣陷並入獄,會讓許多改革者不寒而慄。既然譚照華已被認定無罪,那麼判他有罪的人,就是有罪之人。對於這樣的人,難道我們還能手軟嗎? 新華網

周熙(網民)

這是帶政治人身攻擊的司法謀害,司法機關千方百計尋找的兩個罪名,從法律和事實層面都不靠譜,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好人當壞人辦,這個社會真是讓人欲哭無淚。 新浪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