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房東規定租客做家務

新加坡有個包租公出租六個床位,卻訂下四條家規:不准帶親友上門及在房內吃喝、得輪流做家務,及沖涼只給八分鐘,時間一到就斷水。結果許多房客租了三個月,就嚇得落荒而逃。五十歲的怪房東姓林,十二年來靠包租維生,租客大多是印度、緬甸和中國勞工。他解釋家規是用來教育外籍工人入鄉隨俗,相互尊重。更搞笑是若租客住超過六個月,林會送神秘禮物作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