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莞港商、原東莞政協委員羅建新,○三年因生意糾紛被控合同詐騙,繳納二千一百二十萬元保釋金後,獲准取保候審,案件拖了七年至前日廣東高院終審判無罪。羅建新表示含冤七年多,期間公司破產,二千多萬保釋金被當成退贓款,如何追討成難題。他考慮過年後或提出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