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廣東梅州女子黃玲(化名)與丈夫離婚後,與港人於○三年底假結婚,以換取香港居留權,但赴港四日後即返回深圳,與前夫、兒子在深定居,七年來不敢回鄉。內地警方早前揭發事件,黃主動寫信承認假結婚,願放棄居港權並赴港辦離婚,再與前夫復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