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自殺情夫上司賠15萬

【本報訊】深航空姐于丹丹去年與陳姓上司發生不倫之戀,上吊死亡。寶安區法院前日一審宣判,指陳某作為有婦之夫,卻與于有特殊關係。于自殺前曾發短訊給陳,但他回覆的短訊令人產生悲傷、厭世情緒,對于的自殺產生推波助瀾作用。法院認為,陳某具有一定過錯,需賠償十五萬元予死者家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