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blog:城管設委屈獎自我褒揚

江蘇江都市日前召開城管工作年度總結會,隊員臧斌獲頒特別委屈獎。臧的獲獎原因,是執法期間遭攤主辱罵撕破衣服,對峙逾三小時始終罵不還口,打不還手。輿論批評此獎乃當局自我褒揚,文明執法本是城管應履行的職責,不用設獎獎勵。

鄧子慶(評論員)

攤主辱罵撕破城管衣服,首先是一個暴力舉動,甚至涉及到刑法問題。我們應該提倡避免,化解暴力,而不是提倡坦然接受暴力。人人都有免於被暴力侵犯的權利,在這個問題上,不存在職務區別,不應因人而異。 《長江商報》

譚相彬(評論員)

以前城管和小商小販的是貓鼠關係,城管在權力監督失衡的狀態下,小商小販等弱勢群體就要被任意擺布。現今該城管承受了委屈,然後頒發個特別委屈獎給彌補一下,難免公眾印象裏產生「城管吃虧,領導慰問」幾重微妙的味道。 荊楚網

朱小豬(網 民)

城管「委屈獎」已經出現好幾年了,也沒聽說有哪些地方的城管和攤販魚水一家親,反而是各種野蠻執法的案例頻頻曝光。這也就說明,城管「委屈獎」只是城管內部的自娛自樂,無助於提高執法效能。 紅網

凱 風(評論員)

民眾相信制度能在不斷的實踐中得到完善,也相信城市管理者能不斷意識到真正的問題所在,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隱藏起自己的憤怒,克制住非理性的傾向。民眾與城管相比,誰更委屈?誰更有資格獲獎? 《半島晨報》